重回大明之还我河山_第六零六章 百思不得其解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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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六零六章 百思不得其解 (第2/4页)


    但是,林啸立刻看出,这是用了一番心机的。

    里面有好几个地方,无论措辞还是内容,都显示出了此人的精明。

    首先,其中有一句话就很有讲究——“甲方:白驹盐场施家桥村;乙方:大明讨虏军……双方订立盐课合约,立契为凭……”

    盐课,本该与官府订立的,可如今,他直接与军方立契,分明有狐假虎威、逃避盐课的企图。

    其次,关于双方合伙后收益的分成,有这么几句话——

    “甲方所有盐田,无论归属,均一体入伙……产盐之收益一分为三,甲方占两份,田产与人力各占一份,乙方独占一份……”

    “本合约时限三个月,三月之后,或将田产充公,或自留,均按田主之意愿,自行抉择……”

    “在此三月中,首月的出产无偿缴公,九、十俩月之出产,则由乙方按市价收购,并以大米支付给甲方……”

    “这里面,暗藏了很多门道啊。”

    林啸心想。

    本年度适合晒盐的无霜期,也就剩三个月左右了。

    这三个月,本就是他们尽力产盐,完成盐课并赚取生活来源的最后时间,三个月后,他们就只能坐吃山空,忍饥挨饿了。

    如今,他们打算在三个月后将盐田缴公,分明就是自己昨晚的宣传起了作用——这帮盐丁,不想做地主,也想当个旱涝保收的工人了……

    另外,这收益的分成,也很有意思,隐藏了许多小心思。

    按双方一千劳力的工作量,如今这片盐田,每天至少可以出产六千斤,也就是二十引,一个月下来,就是六百引。

    把这六百引的产量,作为下半年的盐课无偿上缴,乍一看,感觉他们还挺厚道的。

    不过,仔细一想却不对。

    一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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