滨江警事_第四百七十六章 水政监察执法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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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四百七十六章 水政监察执法 (第6/9页)

没标准也没处罚细则。至于没收违法所得,确实具有一定威慑力,但想做到并没有那么容易。”

    “有公安协助,没收违法所得没那么难。”

    “杨局,公安有公安的工作,他们可以协助我们一次两次,不可能天天协助我们。”

    “这一点你尽管放心,咸鱼说了,他会跟协助渔政保护长江渔业资源一样协助到底。他和他师父从八八年就开始协助渔政打击非法捕捞鳗鱼苗的,一直协助到今天,从来没断过。”

    “他不用干别的工作?”

    “不用,他虽然是开发区分局的局长,但他只管江边和江上的事。”

    杨局长话音刚落,老黄同志又紧锁着眉头说:“没收违法所得虽然得罪人,但只要有公安协助这个工作我们也能做下去。问题是就算没收了那些采砂老板的违法所得,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。”

    廖副局长对采砂行业不是了解,低声问:“怎么解决不了?”

    “廖局,你是不知道那些采砂的来钱有多快,我们就算能顺利的没收其违法所得,他们去江上采几天砂又能赚得盆满钵满。他们去江上采十次,只要有一次没被我们查获,他们都是赚的。”

    老黄刚说完,滕科长就若有所思地说:“从司法实践上看,想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很难,至少我没听说过有人因为采砂被判刑。”

    廖副局长反应过来:“违法成本低,顶多花钱消灾?”

    滕科长无奈地说:“差不多。”

    江堤要是因为采砂坍塌,一旦发洪水,水利局倒霉。

    陈工觉得市局的这两位在办公室坐太久没魄力,再次翻开法规,强调道:“罚款暂时是没细则也没标准,但国家和省里的河道管理条例上也说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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