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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集解》易说批判(五十九) (第2/9页)
苗,秋曰蓃,冬曰狩。田获三品:一为干豆;二为宾客;三为充君之庖。注云:上杀中心,干之为豆实;次杀中髀骼,以供宾客;下杀中腹;充君之庖厨。尊神敬客之义也。 九五:贞吉,悔亡,无不利,无初有终。 虞翻曰:得位处中,故“贞吉,悔亡,无不利”也。《震》、《巽》相薄,雷风无形,当变之《震》矣。《巽》究为躁卦,故“无初有终”也。 “先庚三日,后庚三日,吉。” 虞翻曰:《震》,庚也。谓变初至二成《离》,至三成《震》,《震》主庚。《离》为日,《震》三爻在前,故“先庚三日”。谓益时也。动四至五成《离》,终上成《震》,《震》三爻在后,故“后庚三日”也。《巽》初失正,终变成《震》,得位,故“无初有终”,“吉”。《震》究为蕃鲜白,谓《巽》也。《巽》究为躁卦。躁卦,谓《震》也。与《蛊》“先甲三日,后甲三日”同义。五动成《蛊》,干成于甲,《震》成于庚,阴阳天地之始终,故经举甲庚于《蛊·彖》、《巽五》也。 上九:巽在床下, 虞翻曰:床下,谓初也。穷上反下成《震》,故“巽在床下”。《象》曰:“上穷也”。明当变穷上而复初也。 《九家易》曰:上为宗庙。礼封赏出军,皆先告庙,然后受行。三军之命,将之所专。故曰“巽在床下”也。 “丧其齐斧,贞凶。” 虞翻曰:变至三时,《离》毁入《坤》。《坤》为丧,《巽》为齐,《离》为斧,故“丧其齐斧”。三变失位故“贞凶”。 荀爽曰:军罢师旋,亦告于庙,还斧于君,故“丧齐斧”。正如其故,不执臣节,则凶。故曰“丧其齐斧,贞凶”。 2、易说批判 《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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