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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集解》易说批判(五十九) (第3/9页)
易集解》对今本《周易·巽》卦爻辞所编汇的注释共有六家,依然汇编虞翻的注释内容最多。 《周易集解》对所谓《巽》卦汇编的注释六家,上至西汉中后期的《九家易》,下至唐代后期编汇者李鼎祚的“案”说。从这六家注释来看,皆是以“象数”去注释《周易》者,只是用卦象去穿凿附会的轻重而已。 如荀爽的注释两例,一例虽无用卦象去注释《周易》文辞,但穿凿附会于阴阳爻位之说。 而荀爽另一例注释却又不杂“象数”,如对“丧其齐斧,贞凶”的注释,荀爽的注释是:“军罢师旋,亦告于庙,还斧于君,故“丧齐斧”。正如其故,不执臣节,则凶。故曰"丧其齐斧,贞凶"”。 但这种“义理”的注释与“象数”注释摸式是一样的都是转轴子说法。“象数”是穿凿附会于卦象爻数,最后的摸式是“故曰”什么什么。而这种“义理”注释,是穿凿附会于想当然字意解释中,最后得出“故曰"丧其齐斧,贞凶"”这种说了等于白说的话。本身荀爽的注释完全错误,错误的是附会出封建君臣礼教,与《周易·巽》文本义是个风马牛不相及。并且李鼎祚汇编的文句里一字错误,注释者也跟着错误的,不知是汇编错误,还是原注错误。因《周易·巽》里是“丧其资斧”,而不是“丧其齐斧”。“丧其资斧,贞凶”是什么意思,下面《周易·巽》文里有详解。这里意在说明即使荀爽注释时轻“象数”,而重“义理”,但荀爽的“义理”一样与《周易》本义不相符。 再看《九家易》对“上九:巽在床下”的注释是:“上为宗庙。礼封赏出军,皆先告庙,然后受行。三军之命,将之所专。故曰"巽在床下"也”。 这《九家易》的注释无疑被认为是属“义理派”了,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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